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第246號公告,這是繼飼料“禁抗令”(第194號公告)后發布的用于指導飼料“禁抗”工作的細化規則。推薦閱讀:我國飼料未來發展的四個方向
據悉,根據《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按照《遏制細菌耐藥國家行動計劃(2016—2020年)》和《全國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行動計劃(2017—2020年)》部署,農業農村部已在第194號公告中叫停生產、進口、經營、使用部分藥物飼料添加劑。此次公告旨在對相關獸藥產品質量標準修訂和批準文號變更等事項做出具體實施要求。
第246號公告中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廢止僅有促生長用途的15項藥物飼料添加劑等品種質量標準,注銷558個相關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和3個進口獸藥注冊證書。公告還給出金霉素預混劑等15個獸藥產品的質量標準和說明書范本,以及拉沙洛西鈉預混劑等5個進口獸藥產品質量標準和標簽、說明書樣稿。
農業農村部已完成既有促生長又有防治用途藥物飼料添加劑、抗球蟲和中藥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的質量標準和說明書范本修訂工作,此次共發布15個修訂后的質量標準和說明書范本,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原農業農村部發布的同品種質量標準和說明書范本同時廢止。相關獸藥生產企業按照修訂后的說明書范本自行修改相關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內容,標簽內容不得超過說明書規定的內容范圍。標簽和說明書上的產品批準文號由“獸藥添字”變為“獸藥字”,其他信息不變。
農業農村部已完成抗球蟲類藥物飼料添加劑相關進口獸藥品種的質量標準、標簽和說明書樣稿修訂工作,發布5個修訂后的質量標準、標簽和說明書樣稿,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原農業部發布的同品種質量標準、標簽和說明書樣稿同時廢止。相關進口獸藥生產企業按照修訂后的標簽和說明書樣稿印制相關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標簽和說明書上的進口獸藥注冊證書號不變。
農業農村部已于2020年1月15日前統一組織完成相關獸藥產品“獸藥添字”轉“獸藥字”批準文號批件變更和發放工作。
此外,為了進一步規范養殖用藥行為,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農業農村部又發布了第250號公告,修訂了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原農業部公告第193號、235號、560號等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文章來源: 央視網